8月7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印發《四川省節能減碳和能源結構優化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川發改環資規〔2025〕362號)。文件明確,本專項重點支持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增效、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低碳、煤炭清潔化利用、煤電機組節能提效升級和清潔化利用、新型儲能和能源領域氫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超低排放改造提升、能源消費端綠色低碳轉型、涉改鄉鎮農村電網等方向。
其中,節能增效項目、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項目、低碳項目、新型儲能和能源領域氫能項目、煤電機組節能提效升級和清潔化利用項目:單個項目安排資金不超過總投資的15%,單個項目安排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000萬元。省直機關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節能改造有關項目原則上全額安排。
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四川省節能減碳和能源結構優化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川發改環資規〔2025〕362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規范和加強節能減碳與能源結構優化專項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確保省級預算內資金規范、高效使用,切實發揮財政資金對推動全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引導作用,根據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投資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我委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節能減碳和能源結構優化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8月4日
四川省節能減碳和能源結構優化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節能減碳和能源結構優化專項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更好發揮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對全省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引導作用,有力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根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45號令)、《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環資規〔2024〕338號)和《四川省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川發改投資規〔2019〕463號),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含省能源局)(以下簡稱“省發展改革委”,下同)安排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以下簡稱“省預算內投資”)的節能減碳和能源結構優化領域項目管理。本辦法所稱的省預算內投資安排方式主要為投資補助或直接投資。
第三條? 本專項省預算內投資應當安排用于符合相關政策和規劃要求、前期手續齊全、具備開工條件的計劃新開工或在建項目,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試運行)項目。
第二章? 支持范圍和標準
第四條? 本專項重點支持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增效、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低碳、煤炭清潔化利用、煤電機組節能提效升級和清潔化利用、新型儲能和能源領域氫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超低排放改造提升、能源消費端綠色低碳轉型、涉改鄉鎮農村電網等方向,重點支持內容包括:
(一)節能增效項目。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焦化、紡織、造紙、印染、機械等重點行業和能耗替代項目的節能改造升級,重點用能單位和園區能源梯級利用、能量系統優化等綜合能效提升,園區集中供熱、熱電聯產,清潔生產改造,省本級公共機構節能改造等項目。
(二)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項目。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示范基地升級改造,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玻璃、廢橡膠、廢舊汽車、廢舊電池、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紡織品、退役風電光伏設備等廢棄物循環利用,尾礦(共伴生礦)、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排土場廢渣等固廢綜合利用,可降解塑料、可循環快遞包裝、“以竹代塑”產品生產等項目。
(三)低碳項目。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重大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和示范推廣應用項目,氫能冶金項目,零碳園區建設重點支撐項目,重大節能低碳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重點項目,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等項目。
(四)煤炭清潔化利用項目。煤炭高效清潔利用項目,煤層氣(礦井瓦斯)規?;椴衫庙椖?,8%以下超低濃度瓦斯利用項目,余熱余壓利用項目,煤基清潔燃料與高端材料產業化項目,礦區大宗固廢資源化利用與近零排放項目,礦區智慧能源管理與新能源耦合建設項目。
(五)煤電機組節能提效升級和清潔化利用項目。汽輪機通流改造、鍋爐和汽輪機冷端余熱深度利用改造、煤電機組能量梯級利用改造、高溫亞臨界綜合升級改造、煤電機組清潔化利用等實現現役煤電機組降低供電煤耗或污染物排放的煤電升級改造項目。
(六)新型儲能和能源領域氫能項目。獨立新型儲能和可再生能源制氫、氫能能源領域應用項目。
(七)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超低排放改造提升項目。存量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脫酸、脫硝等設施改造和煙氣系統提標改造等項目。
(八)能源消費端綠色低碳轉型項目。滿足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充電基礎設施新建或改造項目等。
(九)涉改鄉鎮農村電網項目。滿足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涉改鄉鎮農村電網新建或改造項目等。
(十)國家安排我省需省級配套的項目。
(十一)省委、省政府確定支持的其他項目。
第五條? 省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年度省預算內投資項目申報時,根據國家有關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結合工作任務需要,確定當年具體支持項目范圍和要求,并在年度申報通知中予以明確。
第六條? 本辦法規定的省預算內投資資金,具體安排標準如下:
(一)節能增效項目、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項目、低碳項目、新型儲能和能源領域氫能項目、煤電機組節能提效升級和清潔化利用項目:單個項目安排資金不超過總投資的15%,單個項目安排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000萬元。省直機關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節能改造有關項目原則上全額安排。
(二)煤炭清潔化利用項目:單個項目安排資金不超過總投資的30%,單個項目安排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000萬元。
(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超低排放改造提升項目:單個項目安排資金不超過總投資的60%,單個項目安排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000萬元。
(四)滿足高質量發展要求的充電基礎設施新建或改造項目:新建項目安排資金不超過總投資的40%,改造項目安排資金不超過新增投資的50%,單個項目安排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
(五)滿足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涉改鄉鎮農村電網新建或改造項目:安排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財務決算審計金額)的10%,單個項目安排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
(六)省委、省政府確定需省預算內投資支持的項目,按照省委、省政府確定的資金安排方式及額度進行安排;國家明確需我省配套的項目按照國家和我省相關要求統籌安排資金。
(七)項目投資補助或直接投資計算基數范圍不包括新增建設用地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項目所在市(州)和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項目前期工作,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結合項目儲備情況、地方財政承受能力,分輕重緩急,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研究提出合理投資需求,不得盲目夸大投資需求,不能出現“報大建小”、“半拉子工程”等問題。
第三章? 投資計劃申報
第八條? 申請本專項省預算內投資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符合本專項規定的資金支持方向。
(二)未獲得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國家安排我省需省級配套項目除外)。
(三)未獲得省預算內投資以及其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
(四)項目已完成相應行業領域要求的前期工作,列入項目儲備庫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并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程序(政府投資項目應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審批),項目規劃許可、用地審批、節能審查、環評等前期手續齊備且合規(若無需辦理相關手續,由具有權限的政府部門出具書面說明),建設條件基本落實,新開工項目具備開工條件,在建項目申報時工程進度未超過50%。
(五)具備有效監管措施和績效管理措施。
第九條?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及相關省直部門(單位)、省屬企業是本專項的項目匯總申報單位,要按照本辦法及省發展改革委各年度申報通知中確定的安排原則、支持范圍和申報要求等,及時組織開展年度省預算內投資計劃申報。
第十條? 申請本專項省預算內投資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按程序向項目匯總申報單位報送資金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建設內容、建設條件落實情況等。
(三)項目已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完成審批(核準、備案)情況。
(四)申請投資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據。
(五)項目建設方案。包括項目建設必要性、選址、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工藝方案、產品方案、設備方案、工程方案等。
(六)項目投資估算。包括主要工程量表、主要設備表、投資估算表等。
(七)項目建設資金保障情況。包括項目資金來源渠道和方式等。
(八)項目實施進度。包括項目總體進度安排,以及項目已完成的建設內容和投資。
(九)項目績效效果。如節能降碳成效、資源綜合利用量、污染物排放降低量等,需有測算過程。
(十)相關附件。包括項目規劃許可、用地審批、節能審查、環評等前期手續(如需辦理)復印件,以及資金到位情況。
(十一)項目單位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并作出書面承諾。
第十一條? 匯總申報單位應當對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審核把關,包括現場審核并對審核結果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審核重點包括項目是否符合本專項規定的資金投向,主要建設條件是否落實,建設內容是否經濟可行,申報投資是否符合安排標準,是否存在重復安排投資,是否已納入其他中央、省級預算內投資以及其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范圍,是否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完成審批(核準、備案),項目單位是否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涉及安全穩定等。
第十二條? 匯總申報單位將審核通過的項目匯總報送省發展改革委,一并報送資金申請報告和投資計劃請示。
第四章? 投資計劃下達和管理
第十三條? 本專項的省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資金采取直接安排到具體項目的下達方式。
第十四條? 省發展改革委受理資金申請報告后,根據具體情況組織對資金申請報告進行評估審查。評估審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否符合本辦法及各年度申報通知明確的支持方向,項目符合投向部分投資是否達到總投資的50%以上。
(二)提交的相關文件和前期手續是否齊備、有效,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況。
(三)項目實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項目的工藝技術先進性和適用性。
(五)截止申報時,項目建設進度是否超過50%。
(六)項目建成后的節能降碳、資源綜合利用、污染物減排效果。
(七)項目單位是否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八)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涉及安全穩定。
第十五條? 省發展改革委根據評估結果,綜合考慮各領域工作建設任務、上年度專項執行情況、績效評價和評估情況、監督檢查和評估督導情況等,擇優選取項目下達投資計劃。
根據項目實施和年度資金安排情況,投資計劃一次或者分次下達。對分次下達投資計劃的項目,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核定安排的省預算內投資,第1次原則上安排50%資金,后續根據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安排下達。
第十六條? 獲得本專項支持的項目,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及我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嚴格按照審核評估后正式下達確定的總體目標、績效目標實施建設,不得擅自改變主要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如確需改變,須按程序報批。嚴禁轉移、侵占或者挪用本專項資金。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七條? 分次下達投資計劃的項目,項目申報匯總單位應在下達第1次投資計劃當年底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進度考核評價。對建設進度良好、績效目標合格的項目,項目申報匯總單位向省發展改革委上報申請下達第2次投資計劃的請示。省發展改革委受理請示后,按程序下達后續資金。
第十八條? 項目匯總申報單位要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按職責全面加強項目實施監管,組織項目單位于每月10日前將項目的審批、開工情況、投資完成情況、工程進度、竣工等信息通過四川省投資項目管理服務平臺及時、準確、完整填報,并隨項目建設實施進度及時上傳項目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項目直接管理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作為項目日常監管責任單位,要落實好監管責任,采取組織自查、復核檢查和實地查看等方式,對省預算內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項目建設進展等情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項目單位應當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本專項省預算內投資,要做到獨立核算、??顚S谩?/span>
第二十條 ?實行項目調整制度。項目有以下情形的,應予以及時調整,調出支持范圍:
(一)在省預算內投資計劃下達后超過一年未開工的。
(二)實施期延期超過6個月的。
(三)總投資額、建設規模、標準和內容發生較大變化,且項目既定建設目標不能按期完成的。
(四)省預算內資金未按照項目建設進度及時撥付且沉淀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的。
(五)承擔單位主體發生實質性改變的。
(六)專項資金被挪用、閑置等其他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按期完成既定建設目標的。
確需調整的項目,由市(州)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財政等部門及時收回資金,并選取符合條件的項目提出調整申請,報省發展改革委同意后予以調整。調出項目不再安排省預算內投資支持。省級單位項目調整根據相關規定執行。調整結果應當及時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或四川省投資項目管理服務平臺中更新報備。
第二十一條? 實行項目完工報告制度。項目已建成、具備驗收條件的,項目單位要向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報送完工報告,及時更新四川省投資項目管理服務平臺信息。項目申報匯總單位負責組織有關方面進行驗收(原則上應在項目竣工后6個月內完成驗收),并將驗收結果報省發展改革委。下達到有關省級單位的省預算內投資,完工報告及驗收結果由相關單位向省發展改革委報送,并更新四川省投資項目管理服務平臺信息。完工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建設方案落實情況、預期效果達成情況等。
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項目未能按投資計劃下達要求完成任務目標和績效目標的,項目單位應在6個月內完成整改,并申請再次驗收。對于限期整改后驗收仍不通過的,收回全部省級預算內投資。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資金計劃申報、審核和下達,以及項目實施管理、項目績效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未盡事宜,按照《四川省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及本專項各年度申報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端拇ㄊ∥廴局卫砗凸澞軠p碳領域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川發改環資規〔2022〕597號)同時廢止。
《四川省節能減碳和能源結構優化專項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為規范和加強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根據中央和省級預算投資管理有關規定,省發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節能減碳和能源結構優化專項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
一、起草背景
為規范和加強節能減碳和能源結構優化專項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更好發揮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對全省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引導作用,有力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根據《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45號令)、《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發改環資規〔2024〕338號)和《四川省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川發改投資規〔2019〕463號),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能源局對2022年10月印發的《四川省污染治理和節能減碳領域省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管理辦法》(川發改環資〔2022〕597號)進行了修訂,研究制定了本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包括總則、支持范圍和標準、投資計劃申報、投資計劃下達和管理、附則五個部分。
(一)總則。對適用投資領域、投資安排方式、有關項目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規定。
(二)支持范圍和標準。規定本專項重點支持節能增效、資源利用和循環經濟項目、低碳項目、煤炭清潔化利用項目、煤電機組節能提效升級和清潔化利用項目、新型儲能和能源領域氫能項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超低排放改造提升項目、消費端綠色低碳轉型項目、涉改鄉鎮農村電網項目等。同時,參照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確定資金補助比例、資金安排具體標準。
(三)投資計劃申報。規定申請本專項的條件、資金申請報告主要內容、審核把關原則、申報程序等。
(四)投資計劃下達和管理。規定資金審核和計劃下達、項目實施管理、項目績效管理、監督檢查、項目調整制度、項目完工制度等。
(五)附則。從解釋權、未盡事宜、生效日期三個方面進行了必要的說明。
三、重要意義
《管理辦法》將增強省預算內節能減碳和能源結構優化專項資金管理的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有力引導我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